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:“倡导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,倡导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,倡导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。
总括起来24个字,分别对国家、对社会、对个人提出了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:国家层面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”,社会层面“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”,公民层面“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。
有人总结习近平同志领导的思维特点说,一是“核心利益”、二是“底线思维”。其实二者相辅相成、表达根本的原则立场。相对于其他利益或可商量、让步、让利而言,“核心利益”就是动不得的“底线利益”;相对于其他思维或可伸缩、弹性、变通而言,“底线思维”则是刚性不可动摇的“核心思维”。那么什么叫“核心价值观”呢?就是所有价值观表现或价值观体系的本质、基因、来源、归宿、原则、立场,是辐射全部价值观的核心支柱、刚性底线!
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”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。“富强”即国富民强,是国家繁荣昌盛、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。“民主”的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,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。“文明”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。“和谐”是经济发展、社会稳定、科学进步和人民福祉的重要保证。
“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”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的建设目标。“自由”是人的存在、发展本性,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价值理想和理念。“平等”是人权、人道、人性的本质要求,是社会主义奋斗的根本追求。“公正”是公平正义解决各类社会矛盾,保障社会发展基本前提。“法治”是实现社会“自由、平等、公正”的必要手段和社会形式。
“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,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。“爱国”是公民对祖国的深厚情感和行为准则,是公民献身改造、建设、发展祖国事业的原动力。“敬业”是公民忠于职守、克己奉公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奉献精神。“诚信”是诚实劳动、诚实守信、诚挚待人、诚恳向善的道德标准。“友善”是社会公民之间互相尊重、互相关心、互相帮助、和睦友好的高尚人际关系。
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、基本经济制度,确立了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,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奠定了政治前提、物质基础和文化条件。改革开放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进行了新的探索,党的十八大提出“三个倡导”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正是这一重要探索在理论和实践发展上的伟大成果。
(润华供稿)